深交所網站12日公布了關于對啟明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啟明信息”)的監管函(中小板監管函【2018】第 131號)。
監管函顯示,2018 年 4 月 13 日,啟明信息2017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17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擬以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總股本408,548,45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0元(含稅)。2018 年 6 月 12 日,啟明信息發布《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稱權益分派的除權除息日為 2018 年 6 月 19 日。該次分配方案實施完成的時間距離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超過兩個月。
深交所指出,啟明信息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 1.4 條和第 11.4.5 條的規定。對此,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董事會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李偉)